附图是一件上海本埠互寄的印刷品,第一次使用:上海沪(四)年9月23日—上海24支9月23日—上海9月24日,盖2分邮资机戳,多纳邮资半分。
第二次使用:上海年1月30日—上海22支1月31日,贴普10.1.5分,邮资符合,并附有一叠的内件,可见为制罐厂合同。
这个封的亮点除了是两次使用外,更是新中国邮资机邮资额设置问题的直观体现。
这些沿用中华邮政时期的邮资机,旧人民币时,最低额初为10元,但年后统一设置成最低额为“百”元。年3月1日推行新人民币后,最低额则为“分”。而年后的中国邮资,旧币有“拾”元及新币“分”以下的(厘)单位。所以,在旧币时,不能调到百元以下,而新币时,则不能调到分以下,因此,当本埠印刷品出现1.5分时,则不能调到1.5分,只能调成2分。
本件所纳邮资,本埠印刷品应为1.5分,但因不能调到此额,故只能调成2分,这是邮局的问题,故我相信邮局实收还是1.5分。多收的半分可以是退回一枚普八半分邮票,这在邮资总付计费单上是偶见。
而巧的是,本件同为本埠印刷品业务的两次使用,可互相比较与佐证邮资,在一件封上体现出来,实令人拍案叫绝,相信也是可遇不可求之神物。
为了解决新中国邮资机这个“半分”的难题,各地邮局可谓各出奇谋,有的邮局把本埠挂号印刷品邮资机调成13分、14分两种,平均下来就是13.5分(本埠印刷品1.5分+挂号12分),如果留意一下早年北京最佳邮票评选本埠挂号印刷品封,或许你会有启发!
随着邮资上调,带半分的邮资早已经退出历史舞台,这个半分难题也自然不成问题了。
点滴邮史,都是乐趣所在,寻寻觅觅,破解每一个谜团,正是学术研究的意义所在。而只有分享,才能吸引更多人